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60号
- 邮编
- 553001
- 电话
- 0858-8780015、8780034
目录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73年 7 月 14日,前身是六盘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78年12月,改名为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60号。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全市两级法院
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
(四)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六)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答复基层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问题的请求。
(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九)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组织全市人民法院同外市法院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人民法院开展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三)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五)指导、帮助全市人民法院原搞好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
(十六)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七)承办其他应由市中院负责的工作。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工矿和环境保护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工作局、研究室、书记官室、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新闻处、技术处、审判管理办公室、接待科、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保卫科等27个内设机构,其中政治部下设组织科、人事科、教育培训科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科,执行工作局下设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法警支队下设警政科、警务科和直属大队。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受理各类案件1392件,审结1361件,结案率为97.77%,同比上升0.45个百分点。受理一、二审案件820件,审结809件,结案率为98.66%;调解结案139件,撤诉83件,调撤率为27.44%。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1787件,审结1755件,同比增长28.38%和28.95%,结案率为98.21%。同比上升0.44个百分点。2012年,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培训干警4期206人。2013年,受理各类案件1709件,审结1676件,同比分别下降4.36%和4.5%,结案率为98.07%,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市法院与基层法院实现刑事二审案件远程提讯。
在院机关建立阅览室、文化中心、文化长廊、院史陈列馆、荣誉室等,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民一庭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法院获“全省优秀法院”。2013年,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先进集体”、贺妮娅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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