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麒麟、宣威、沾益、会泽、富源、马龙、师宗、陆良、罗平9个基层法院和31个派出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988人,其中法官559人,书记员116人,司法警察126人,其他人员187人,研究生学历39人,大学本科学历829人,大专学历110人,其他文化程度49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干警总数的95.55%。
名称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
邮编
655000
电话
0874-3227677
成立时间
1955-01-01

目录

曲靖中院现有办公室等内设机构20个,非内设机构2个,有政法专项编制195个,实有人数187人,法官103,书记员6人,司法警察33人,其他人员45人,研究生学历31人,大学本科学历122人。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及其建议和提案的督办;负责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督查事项的督办;负责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请示,院长讲话等文稿;负责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的编辑及对下指导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及印制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资料、接待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综合治理、依法治市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宣传和公布司法裁判文书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政治部

主管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院法官等级的评定、晋升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衔评授;协助地方党委搞好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的建设;研究制定全市法院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

(三)立案庭

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指定管辖;对不服本院及基层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及有关庭、局审查处理;负责司法救助工作;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证据保全;审批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负责本院信访接待工作,处理非诉来信来访;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流程中的各项程序性工作进行管理;对本院审理的案件进行审限监督和质??量评查;负责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的法律文书校对、送达工作;指导书记员管理处的工作。

(四)刑事审判一庭

审理辖区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审理云南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的工作事宜。

(五)刑事审判二庭

审理辖区内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刑事案件;审理辖区内劳动改造机关依法提起的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的相关事宜。

(六)少年案件审判庭

审理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少年刑事案件和省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少年刑事案件;审理辖区内不服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少年刑事案件;审理涉及少年权益的其他案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少年案件审判工作,办理少年犯的回访、考察工作。

(七)民事审判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屋、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相邻关系、农村承包、个人合伙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八)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理第一、二审买卖、借款、存单、证券、票据、信用证、保险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九)民事审判三庭

依法审判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企业承包、兼并、破产案件;审判租赁、承揽、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及运输、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合同等纠纷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十)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办理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

(十一)审判监督庭

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判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案件除外)、行政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审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十二)执行局

统一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本院第一审生效法律文书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对执行过程中依法需要裁决的事项进行裁决;依法实施诉讼保全的裁定;决定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提级、交叉、指定执行;审批异地执行;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各基层法院之间以及人民法院与其他部门发生争议的案件;指导监督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负责执行工作的调研。执行局内设执行裁判庭、综合处、强制执行处。

(十三)司法鉴定技术室

负责司法鉴定和专门技术鉴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本院机关干警的就医保健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司法鉴定事宜。

(十四)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主管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全市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全市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事项;受理全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请;制定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法院的廉政建设教育工作。

(十五)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法院财务诉讼费、装备管理等政策规定。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院财务、装备发展规划及人民法院建设规划;对省、市计划、财政部门补助人民法院办案、装备、基本建设经费进行分配和管理,负责全市法院通讯、计算机等设备的购置和办公现代化、计算机网络建设及技术指导;制定本院机关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本院机关的各项经费和国有关资产进行管理;对本院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十六)司法警察支队

组织和管理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实施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办法;研究起草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本院机关警卫、法庭警卫、押解人犯;负责本院执行死刑的执行工作;参与有关庭、局的案件执行;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协调开展与其他警种间的警务工作和辖区内重大的警务活动。

三、政法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政法行政编制128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备院长1名,副院长4名,政治部主任1名,配备副院级干部,纪检组长1名,配备副院级干部,执行局长1名(按规定配备);副处级职数28名,正科级职数43名。

非领导职数设置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四、事业单位

(一)书记员管理处:

在立案庭的指导下负责本院机关书记员的管理教育,相关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负责派遣书记员配合庭审法官做好开庭前相关的准备工作,运用计算机作好庭审记录、核对记录;派遣书记员协助庭、局法官、执行员做好审判、执行的有关工作。

(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处):

负责本院审判法庭、办公楼和相关设施的管理;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并按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的规定发放;负责机关餐厅、招待所的管理和对招聘的临时工进行管理教育、相关的技能培训;负责机关干警宿舍的水电维修;承担其他服务事项。书记员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处)核定地方事业编制20名。

中院两个内设机构

新闻宣传中心

机关党委

主要领导

王泽祥,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2015928日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624日当选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沈庆高,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20021月任曲靖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正处),20066月起任党组成员、副院长,20114月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宋建平,男,汉族,1984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19818月起,历任曲靖市播乐乡鸭团村委会团总支书记、播乐乡副乡长、茨营乡纪委书记、东山镇党委书记、镇长、三宝镇党委书记、镇长、中共沾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20101月起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现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陈俐君,女,汉族,1981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曲靖中院副院长。

王国奇,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处), 20065月起任曲靖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正处),200810月起任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永剑,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8412月参加工作,历任马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20122月任党组成员、副院长。

熊四祥,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20033月任沾益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66月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89月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22月任党组成员、副院长。

唐敬东,女,1995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会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曲靖中院少年庭庭长,沾益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12月任曲靖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太祥红,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 19897月参加工作,历任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2.11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法院建设

近年来,曲靖市中级法院年收案1万余件。曲靖市中级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少年审判、人民陪审、司法救助、代表委员联络、机关党建、文化建设、司法公开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开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制定《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实施细则》,司法工作重点环节公开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率先在全省法院落实陪审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争取陪审专项工作经费401.9万元,形成具有曲靖特色的人民陪审工作模式。强化节点管控和审判流程环节的督促,在定案把关、审限变更审批、案件催督办等方面加大力度,保证案件尽快审结,实现均衡结案,全市法院平均审理时限指标名列全省第一。建立和完善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的体系和模式并得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所获荣誉

近年来,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曲靖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争创先进单位”,付卫红等4名干警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辖区沾益、罗平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先后有25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先天性外胚叶发育不良    下一篇

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