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六
- 中文名
- 刘宠
- 别名
- 刘六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河北文安
- 出生日期
- 不详
- 逝世日期
- 1512年
- 主要成就
- 刘六、刘七起义
- 朝代
- 明朝
目录
刘六(?-1512) 明朝中叶农民起义军首领,原名刘宠,因排行第六故称刘六。文安(今河北文安)人。正德五年(1510年)率众在霸州(今河北霸到)起义。后与
明王朝进入
刘六、
由于力量对比过于悬殊,起义军在明朝辽东、大同、宣府边兵和地方军队的联合包围下于正德七年八月失败,刘六、刘七、齐彦名等壮烈牺牲。农民军的失败具有深刻的原因。一是与明军相比,势单力薄。二是农民军长期流动作战,虽具有机动灵活的特色,可以出其不意,并取得了一些胜利,但由于缺乏牢固的根据地和后方,士兵疲于奔走,兵员和军需补给都有一定困难,影响了战斗力的发挥。三是两支较大的起义军独立作战,缺乏配合,更没有和当时在四川的农民起义军取得联系共同抗敌,致使明政府便于集中兵力,各个击破。
刘六、刘七领导的这次起义,自起事至全部被消灭,前后持续3年,转战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江苏等九江省,三过北京,三攻南京,沉重地打击了统治阶级。为了镇压起义,明政府动用了大量财力,耗尽了府库之银;起义军所到之处,狠狠地打击了当地贪官污吏、地主豪绅。这次起义给明统治者一个沉重而深刻的教训,使明朝统治者认识到仅凭高压政策难以维持长久统治,必须要采取有力措施缓和社会矛盾。起义失败的第二年,明政府下令减免京畿、山东、河南等地税粮,并宣布“流民复业者,官给廪食、庐舍、牛种,复五年”。朝廷内部也加以整顿,进行了杨廷和领导的改革,罢免了部分宦官,裁撤冗官,清查皇庄、官庄,退还给农民一部分土地。明朝出现了嘉靖初年较为清明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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