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七(?-1512)明中叶农民起义军首领。刘六之弟,原名刘宸,他与兄刘六共同率众起义,参加了起义军征战的全过程。刘六牺牲后,他与齐彦石率部沿江东下,转战东南。后在通州(俗称南通州今江苏南通)战败牺牲。
- 本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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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七
- 所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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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 去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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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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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叶农民起义军首领
目录
在不断取得胜利的形势下,起义军提出“建国扶贤”的口号,制订了先取河北、河南,扩集兵马,再占南京,建立政权的方针。
刘六、刘七领导的这次起义,自起事至全部被消灭,前后持续3年,转战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江苏等九江省,三过北京,三攻南京,沉重地打击了统治阶级。为了镇压起义,明政府动用了大量财力,耗尽了府库之银;
起义军所到之处,狠狠地打击了当地贪官污吏、地主豪绅。这次起义给明统治者一个沉重而深刻的教训,使明朝统治者认识到仅凭高压政策难以维持长久统治,必须要采取有力措施缓和社会矛盾。明朝出现了嘉靖初年较为清明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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