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物价局
目录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价格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价格改革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稳定全市物价总水平;负责价格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调控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价格信息。
(三)拟订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的社会平均成本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核定和调整重要商品价格和供水、供热、燃气、公交、有线电视等部分公用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价格;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廉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的制定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五)承担全市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颁发和管理《收费许可证》并定期审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
(六)负责全市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鉴证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研究并提出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拟订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八)承担维护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和涉价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承担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监督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指导社会公众价格监督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德州市东方红路1448号,邮政编码 253012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波兰饺子 下一篇 泰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