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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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春节前夕,钱仁凤返家过年,大约呆了10天。钱智远本想让女儿留在家里,看见她在打包行李,几欲脱口的话又闷了回去。“早知道会出事,应该说出来的。”
一份当年的报案记录显示,2002年2月22日17点,“星蕊宝宝园”园长朱梅之父朱明华到公安机关报案。朱明华称,当天15点左右,2岁多的侯磊睡完午觉起床后,他和朱梅发现侯磊的精神不好,朱梅以为是感冒,便冲了碗糖水给宝宝喝,发现没有好转,便将侯磊以及另外两名出现不良反应的儿童送进医院。一个半小时后,侯磊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两名儿童脱险。
根据尸检和现场勘验,
2011年,杨柱代钱仁凤向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其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程序上符合《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于2016年6月3日依法对钱仁凤的国家赔偿申请登记立案,并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依照上述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6日向赔偿请求人钱仁凤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钱仁凤的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审理。
2016年6月1日,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院申请国家赔偿。云南省高院于2016年6月3日立案受理,并于2016年7月8日依法公开举行了听证,听取了赔偿请求人钱仁风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听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在媒体的见证下,公开向钱仁风鞠躬赔礼道歉。钱仁风当场表示接受道歉。
听证会后,赔偿办的法官们多次与钱仁风及其委托代理人就赔偿事宜依法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双方对法律问题的理解逐渐统一,对赔偿数额逐步趋于一致,最终在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即支付人钱仁风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人民币1223857.30元;支付钱仁风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00000元。云南省高院院根据协议内容依法制作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2016年8月9日上午9:30,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向“巧家保姆投毒案”当事人钱仁风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
人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当事人钱仁风在蒙冤入狱近14年获释后得到赔偿金人民币1723857.30元。
2016年11月25日,云南省高院将172.3万元国家赔偿金打入钱仁风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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