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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金山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上海市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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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国胡卫国
  区委书记: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金山区辖1个街道、9个镇、2个工业区:

封建社会时期

雍正四年(1726)建金山县,隶属江苏省松江府。

社会主义时期

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原属江苏省苏州专区的金山县划归上海市。

1997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9号):金山县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上海金山实业公司联合建政,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以原金山县的行政区域为金山区的行政区域。

区人民政府驻金山大道2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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